一月十四日
今天是她離開製片公司滿一週的日子,我去了她家一趟。因為太想見她了。
我沒有進去,只是在她家斜對面牆邊的梔子花叢後蹲著,等了一整天,將近黃昏的時候她才經過,那張側臉還是一樣美。不過,她走路的樣子比我印象中還要雀躍許多。印象中──印象中她走路像鬼魂,表情也是,好似在這樣青春的年華中已經生無可戀一樣。
今天有那麼一瞬間,我好像看見她在笑。她是真的在笑嗎?還是因為我太想看到她的笑容,逕自產生了幻想呢?
一月十五日
當她經過時,梔子花香彷彿會輕輕從花叢裡拖離到空氣中,翩翩起舞,然後一絲絲附著到她的身上。
今天的她穿著米色襯衫和飄逸的長裙,領口處繫了個小小的蝴蝶結。比起裸露的身體,我更喜歡她穿上如此惹人憐愛的衣著。
對了,那並不是我的幻想,她是真的在笑。
她那樣笑著的時候,臉上隱隱約約出現酒窩,很可愛,跟她淡淡的雀斑也很搭,我不知道在我看不見的另一側臉頰上,是否也有同樣的酒窩浮現。
一月十六日
原來她有約會對象了?
下班後我從她家一路跟著她走到鬧區。她在一間露天咖啡店前四處張望了一會兒,然後舉起手對某處用力揮舞。「十四松!」她喊。然後有個穿著黃色連身裝的男生從坐位上跳了起來,興奮的模樣像隻小狗。
那個男的根本是個白癡,我是說,他的笑臉讓人看了就想揍。除此之外,他總是沒完沒了地表演從鼻子耳朵噴水的愚蠢把戲。明明一點也不有趣,她卻差點笑到抽筋。我沒想到她竟能那樣笑。
一月十七日
昨晚失眠了三四個小時,到將近早上才入睡。
我不想這樣。只是,她的笑聲在我的耳邊蕩漾又繚繞,久久不去。她笑起來如此爽朗……跟我認識的她完全不同。過去我與她相識的日子裡,除了在鏡頭下與男優逢場作戲之外,她的表情基本上不會有任何波動。
我以為我喜歡看見她笑,因為那樣子真的很美。但實則不然。桌子上美工刀的痕跡越來越多了,全是我自己在無意識的時候劃上的,說真的,看著那些刀痕,我自己也覺得恐怖。
一月二十日
我夢到了林部先生,巨大又瘋狂的他手拿水果刀緊追在後,一邊發出恐怖的吼叫。就在他抓到我的瞬間,我驚醒了,接著就沒再入眠。
算起來,今天是認識她的第七百三十一天,我跟她在製片公司相處的日子長達兩年,現在又過了幾週。在她離開這一行以前,我三不五時也跟蹤她──不為什麼,就只是無聊──所以我知道那時候她還沒認識那男的,她不跟任何人親近。以前,當我比她慢幾步經過相同的地方時,偶爾能聽見人們偷偷在她的背後說著:「真是可惜,明明有更好的工作能做的吧?」「長得也不差……。」等等。我不相信她一個字也沒聽見。
一月二十二日
清理櫥櫃的時候找到一條長長的粗麻繩,我想拿來固定陽台外的衣架,卻忽然想起這條繩子是當初用來綑綁林部先生的,於是就把它放回原本的地方。
說到林部先生啊……我聽說警方要開始調查我掩埋他的那座山了。如果他的屍體被找到,我的末日也不遠了吧。
但我也只是拿他糟蹋女優的方式對付他而已。換作是任何人,看到她身上那些傷口、聽見她的哀嚎,都會這麼做的。林部先生是該死的惡魔。
一月二十三日
出門前我把手伸進口袋,發現自己不知何時放了美工刀進去,因此嚇了一跳。當然,我趕緊拿出來了,隨身帶刀的習慣是公司之前跟林部先生合作的時候養成的,現在早該戒掉了才對。
他們今天約在公園。那個叫十四松的男生身穿黃色帽T站在鞦韆上,以超大的幅度前後擺盪,之後甚至翻過了一圈。她在一旁笑個不停。
那男的一整天下來盡是做些白癡事,倒吊在樹上、翻跟斗、嘗試在沙坑裡游泳之類,除此之外,他總是隨身攜帶一瓶水,一有空檔便喝下一口,重現那個噴水的把戲,這似乎是他的招牌搞笑。天啊,真的是一點也不好笑。但她卻很喜歡。
我跟在他們身後直到黃昏,她的每一次發笑,和呼喚『十四松』的語調,都讓我心如刀割。我聽說真正的愛即是看見所愛之人幸福就能跟著感到幸福,如果這是真的,那我肯定不是真正愛她囉?
一月二十五日
回到家關上門後我還在發抖。我不敢相信自己做了什麼。
滿手是血的感覺讓我崩潰,殺死林部先生的時候我也曾經這樣,但當時的我之所以崩潰,只是因為我殺了人,而我不曉得該把屍體丟在哪裡,我害怕被繩之以法。然而這次已經不只如此了,我感到恐懼、罪惡,想殺死自己。
她那時就是因為我殺死林部先生才離開製片公司的。我心知肚明。她離開,是因為討厭我了,怕我了。我永遠不會忘記那天,當我告訴她我已經替她處理掉林部先生的時候,她的表情多麼驚恐。『你覺得這有什麼意義呢?除了滿足你自己之外?』她哭著問我。我沒能答出來。
我明知道不該再次出手傷人,這會讓她難過。
我恨這樣的自己。
一月三十日
日記停擺了四天。其實我幾乎想封筆不寫了,因為這麼做的話,好像時間也會一同停擺。但是今早醒來我忽然覺得,少來了,無論我寫還是不寫,現在的她依然會每天跟那個男的在一起。停下來的就只有我。
我想我得把那天的事紀錄一下。
一月二十五日下午,我從公司走出來的時後心情很差,導演罵我『廢物』,因為我在拍攝過程中不小心放了空,沒讓鏡頭及時跟上男優。總之我心情很差。下班後我又去蹲在那個花叢後,直到傍晚她才經過,名叫十四松的傢伙在她身邊蹦蹦跳跳。兩人道別完,他才原路折返。我想也沒想就跟了上去。雖然只能看著他的背影,但我簡直能想像那張笑臉。他總是那樣傻笑,笑得幸福美滿,光看一眼我就知道他是一輩子都會順順利利的那種人。而且,他奪走了她。我的她。或許這才是讓我最憤怒的一點。我無聲地靠近他,抽出早上出門時無意識放入口袋的美工刀,伸手要削開他的脖子,然而他卻忽然回過頭來,臉頰自己撞上了我的刀刃。
血流出來了,雖然不多,但就是源源不絕地湧現了。
我立刻回過神來,這才意識到自己剛才想要幹嘛,於是我頻頻向他道歉,用手摀住他的傷口希望能止住血,但沒有用。全程,他只是歪著頭站在原地,笑著問我是誰、我在幹嘛,還調侃我的表情很恐怖。當我發現他的血已經從我的指縫溢出,而且他似乎笨到沒意識到自己受傷的同時,我就逃開了,一路逃回家。回家大哭了一場,哭完之後,什麼也沒有好轉。
就是這樣而已。
就像殺掉林部先生的時候一樣,傷人以前我從沒發現自己如此憎恨一個人。
她看見那道傷口會怎麼說?如果她發現傷害自己男朋友的犯人是我呢?如果她……我不知道事情還能多糟。全世界都爆炸算了。
二月一日
我把貼滿我房間的她的照片撕下來了,全部。
照片裡的她有的頭髮散亂,有的眼神迷濛,總之很性感。那是好久以前拍的,我騙她說這些照片會收錄在寫真集裡,其實,我只想留給自己看。它們被貼在這房間內,長年來滿足了我的慾望。
今天撕下來……也說不上來為什麼,只是,我對自己感到失望透頂,照片裡的她與我對上的每一眼,都彷彿在諷刺我,折磨我,使我疼痛。
二月二日
幾天下來我洗澡的時候,總是不由自主一個勁兒地沖洗我的手。這雙手先後沾過林部先生和松野十四松的血,好像怎麼洗也洗不乾淨。我很後悔。如果時間能倒流,事情就不會是這樣了。
二月四日
走在路上時,我聽見由遠而近的喊聲從下方的河流傳來,就往下看了一眼。沒想到竟然是松野十四松。他以蝶式在河中央狂游,氣勢宛如一艘全速前進的遊艇。我不太確定那條河是否開放給人游泳。
我正想趕緊離開,他卻發現了我。
他在河裡緊急煞車,接著瞬間跳上來,渾身濕淋淋地跑到我的面前,左看看我,右看看我,大叫:「啊!真的是美工刀先生!」
他興沖沖地(用蠻力)把我拖去公園,叫我跟他玩接拋球,沒等我回應便從口袋拿出一顆濕淋淋的棒球和兩副手套。我只好跟他玩。話雖如此,他丟出的第一顆球就飛到天邊看不見的地方了。他喊著慘了慘了,開心咧嘴的表情卻不像那麼一回事。
他完全沒表現出害怕的樣子。我是說,我曾經想殺了他耶?雖然他可能不知道我那時想殺了他。
我鼓起勇氣問起傷口的事,他花了幾秒才理解我在問什麼:「啊、對呀!流了超──多血,超厲害的!」他說,並用指尖戳了戳臉上那道傷疤。
我跟他說我很累,想回家了。他就讓我走了。
二月六日
今天下起了毛毛細雨,而我又偷偷去見她了。她撐起碎花點綴的乳白色雨傘,經過我的時候哼著花一匁的旋律。看起來就與先前一樣快樂。
我不清楚林部先生在她身上留下的傷疤還在不在?那些被繩子綑綁過的瘀血,是否痊癒了呢?除非她再一次裸體出現在我的鏡頭下,否則我永遠不會知道吧。而她也不希望我知道。對她來說,我只是一個殺人犯,一個瘋狂的愛慕者。
我思考著如果是我,是否能像松野十四松那樣讓她開心得大笑。
-
(補)今天我向公司請了一個月的長假。他們搞不好會藉機把我炒了,不過,也沒差。
二月七日
我看了她各式各樣的笑。抿嘴一笑、大方的微笑、露齒而笑、輕輕摀嘴的笑、不忌形象的笑、激烈到喘不過氣的笑、抽筋的笑。每一種都好美好美。
我發現松野十四松每次跟她約會都什麼也沒做,什麼也沒說,只是一次次重覆那些古怪但能讓她笑開懷的遊戲。……遊戲。他就像個幼稚園小朋友,可以毫無懸念地,只因玩著那些遊戲、只因看著她的笑容而開心。他會把自己的情緒百分之百全表現出來,所以我知道他很開心。除此之外我還看見了他注視著女孩的笑容時,那帶有傷痕的臉上浮現出淡淡紅暈。
二月九日
今天本來也想去找她,去蹲在梔子花叢後……之類的。總之我打消了這個念頭。我深怕自己想緊緊抓住的東西已經不在了,或許早就不在了。
我的意思是,她現在已經是個會笑的女孩。而她的男朋友是個會笑的男孩。我每次都站得遠遠的,說服自己什麼也沒感受到。這麼做有什麼意義呢?
二月十一日
我把她的照片全都丟了。
這事做起來比想像中還要令人難過,畢竟那些照片組成了我的第一本個人相簿,雖然我是偷偷完成的,也沒給誰看過。
在我漫長的攝影師生涯中,她就這麼霸占了一大部份,要丟棄竟是如此困難。為了做出這個決定,我甚至去廁所吐了一番。
二月十二日
「我曾經殺過人,」我對松野十四松說,「為了一個……嗯,一個女優。劇本要玩主僕,導演就親手綑綁那個女孩,綁得她瘀青滲血。」
他一邊揮棒一邊大聲報數。早上他在麵包店前看見了我,二話不說就把我拖到公園。
「總之我殺了那個導演。先用麻繩綁得他頻頻向我求饒,再用美工刀刺了一百多刀。因為他……他很該死,不是嗎?」
松野十四松把球棒拿給我。他說他已經揮了七千下,換我了。
球棒意外地重。我每揮一下,就像他那樣大聲報數。揮到第五十七還五十八下的時候,我不小心把球棒甩了出去。
「他很該死,不是嗎?」我哭了,自己都聽不懂自己在說什麼,「你懂這種感受嗎?看見心愛的人受苦。」
「嗯,我懂!」用光速把球棒撿了回來,松野十四松一臉誠摯地看著我,「這時候,只要逗她笑就好了。笑完之後,所有不快樂的事情都能忘記喔!」
他低下頭沉默半晌,又抬起頭:「她笑起來真的是宇宙第一好看。」
我記得自己狐疑地瞇起了眼睛。有一朵雲從上方緩慢飄走,陽光全都灑在他的臉上,那浮現在雙頰的紅暈越來越明顯了。所謂的『她』是她嗎?那麼,我對他來說究竟是怎樣的人物呢?隱隱約約,我感到松野十四松早就從她口中得知我的事了。
我應該要問清楚,但他就這麼一言不發地對我笑,模樣依然像個白癡,然而我好像不再氣憤了。
二月十三日
我在中午走到海邊去,海風涼到有點冷,但我還是躺在沙灘上打算就此混過一天。一陣子後我似乎聽見松野十四松和她的聲音,便站起身,從沙灘中間高聳的岩壁後方看過去。
他們遠遠地坐在那兒。兩人都把雙腳浸在海水裡,聊著一些我聽不到的事,聊了很久很久。時間在他們的世界裡彷彿已沒有意義。
若說這段感情有一個終結,我以為那會是在晴空萬里的好天氣。天空藍得像大海,雲朵白得像鐘乳石。不過今天當我注視著他們時,天空灰濛濛的,正要飄下雨絲,就像她哭著指責我的那天一樣。我記得她初來乍到的時候,也記得她淚流滿面離去的時候。我記得她對想幫她拍照的我點頭允諾的時候,那時的我很快樂。
我記得當我沾滿鮮血,一個人孤伶伶的時候。
雲霧散開之時松野十四松整個人向後仰、咚一聲倒在沙灘上,一個字一個字喊出對她的告白。聽他喊完,我便轉身離開了。
「近郊的那座山呀,」回家的路上我聽見人們在聊天,「說是今早被搜出了一具棄屍,渾身傷痕累累的。真是可怕。」
二月十四日
她跟我說了話,雖然不是面對面。
早晨我鼓起最後一絲勇氣,去到她家對面蹲著。她宛如精靈一般踩著有特定節奏的步伐跳過我面前,並在遠處轉了彎。我跟著站起身,卻在矮石牆上發現了一張粉紅色卡片。
我把卡片翻到正面。上頭寫著:『願你也能展露笑容』。
我已經認不得她的字跡了,僅僅過了一個月,我已經開始忘掉一些有關她的事物。那張卡片也可能是別人寫的,但我不這麼認為。
天氣還有點潮濕,但至少暖和了起來。不曉得站了多久後,我蹲下身徒手把卡片埋進濕潤的土壤中,弄得滿手泥巴,不過我無所謂。離開前我摘了一朵梔子花,把它輕輕掐在姆指和食指間,一步步帶離從她家對面的矮石牆。我打算把它夾進這本日記,做成壓花。
今天是她離開製片公司滿一週的日子,我去了她家一趟。因為太想見她了。
我沒有進去,只是在她家斜對面牆邊的梔子花叢後蹲著,等了一整天,將近黃昏的時候她才經過,那張側臉還是一樣美。不過,她走路的樣子比我印象中還要雀躍許多。印象中──印象中她走路像鬼魂,表情也是,好似在這樣青春的年華中已經生無可戀一樣。
今天有那麼一瞬間,我好像看見她在笑。她是真的在笑嗎?還是因為我太想看到她的笑容,逕自產生了幻想呢?
一月十五日
當她經過時,梔子花香彷彿會輕輕從花叢裡拖離到空氣中,翩翩起舞,然後一絲絲附著到她的身上。
今天的她穿著米色襯衫和飄逸的長裙,領口處繫了個小小的蝴蝶結。比起裸露的身體,我更喜歡她穿上如此惹人憐愛的衣著。
對了,那並不是我的幻想,她是真的在笑。
她那樣笑著的時候,臉上隱隱約約出現酒窩,很可愛,跟她淡淡的雀斑也很搭,我不知道在我看不見的另一側臉頰上,是否也有同樣的酒窩浮現。
一月十六日
原來她有約會對象了?
下班後我從她家一路跟著她走到鬧區。她在一間露天咖啡店前四處張望了一會兒,然後舉起手對某處用力揮舞。「十四松!」她喊。然後有個穿著黃色連身裝的男生從坐位上跳了起來,興奮的模樣像隻小狗。
那個男的根本是個白癡,我是說,他的笑臉讓人看了就想揍。除此之外,他總是沒完沒了地表演從鼻子耳朵噴水的愚蠢把戲。明明一點也不有趣,她卻差點笑到抽筋。我沒想到她竟能那樣笑。
一月十七日
昨晚失眠了三四個小時,到將近早上才入睡。
我不想這樣。只是,她的笑聲在我的耳邊蕩漾又繚繞,久久不去。她笑起來如此爽朗……跟我認識的她完全不同。過去我與她相識的日子裡,除了在鏡頭下與男優逢場作戲之外,她的表情基本上不會有任何波動。
我以為我喜歡看見她笑,因為那樣子真的很美。但實則不然。桌子上美工刀的痕跡越來越多了,全是我自己在無意識的時候劃上的,說真的,看著那些刀痕,我自己也覺得恐怖。
一月二十日
我夢到了林部先生,巨大又瘋狂的他手拿水果刀緊追在後,一邊發出恐怖的吼叫。就在他抓到我的瞬間,我驚醒了,接著就沒再入眠。
算起來,今天是認識她的第七百三十一天,我跟她在製片公司相處的日子長達兩年,現在又過了幾週。在她離開這一行以前,我三不五時也跟蹤她──不為什麼,就只是無聊──所以我知道那時候她還沒認識那男的,她不跟任何人親近。以前,當我比她慢幾步經過相同的地方時,偶爾能聽見人們偷偷在她的背後說著:「真是可惜,明明有更好的工作能做的吧?」「長得也不差……。」等等。我不相信她一個字也沒聽見。
一月二十二日
清理櫥櫃的時候找到一條長長的粗麻繩,我想拿來固定陽台外的衣架,卻忽然想起這條繩子是當初用來綑綁林部先生的,於是就把它放回原本的地方。
說到林部先生啊……我聽說警方要開始調查我掩埋他的那座山了。如果他的屍體被找到,我的末日也不遠了吧。
但我也只是拿他糟蹋女優的方式對付他而已。換作是任何人,看到她身上那些傷口、聽見她的哀嚎,都會這麼做的。林部先生是該死的惡魔。
一月二十三日
出門前我把手伸進口袋,發現自己不知何時放了美工刀進去,因此嚇了一跳。當然,我趕緊拿出來了,隨身帶刀的習慣是公司之前跟林部先生合作的時候養成的,現在早該戒掉了才對。
他們今天約在公園。那個叫十四松的男生身穿黃色帽T站在鞦韆上,以超大的幅度前後擺盪,之後甚至翻過了一圈。她在一旁笑個不停。
那男的一整天下來盡是做些白癡事,倒吊在樹上、翻跟斗、嘗試在沙坑裡游泳之類,除此之外,他總是隨身攜帶一瓶水,一有空檔便喝下一口,重現那個噴水的把戲,這似乎是他的招牌搞笑。天啊,真的是一點也不好笑。但她卻很喜歡。
我跟在他們身後直到黃昏,她的每一次發笑,和呼喚『十四松』的語調,都讓我心如刀割。我聽說真正的愛即是看見所愛之人幸福就能跟著感到幸福,如果這是真的,那我肯定不是真正愛她囉?
一月二十五日
回到家關上門後我還在發抖。我不敢相信自己做了什麼。
滿手是血的感覺讓我崩潰,殺死林部先生的時候我也曾經這樣,但當時的我之所以崩潰,只是因為我殺了人,而我不曉得該把屍體丟在哪裡,我害怕被繩之以法。然而這次已經不只如此了,我感到恐懼、罪惡,想殺死自己。
她那時就是因為我殺死林部先生才離開製片公司的。我心知肚明。她離開,是因為討厭我了,怕我了。我永遠不會忘記那天,當我告訴她我已經替她處理掉林部先生的時候,她的表情多麼驚恐。『你覺得這有什麼意義呢?除了滿足你自己之外?』她哭著問我。我沒能答出來。
我明知道不該再次出手傷人,這會讓她難過。
我恨這樣的自己。
一月三十日
日記停擺了四天。其實我幾乎想封筆不寫了,因為這麼做的話,好像時間也會一同停擺。但是今早醒來我忽然覺得,少來了,無論我寫還是不寫,現在的她依然會每天跟那個男的在一起。停下來的就只有我。
我想我得把那天的事紀錄一下。
一月二十五日下午,我從公司走出來的時後心情很差,導演罵我『廢物』,因為我在拍攝過程中不小心放了空,沒讓鏡頭及時跟上男優。總之我心情很差。下班後我又去蹲在那個花叢後,直到傍晚她才經過,名叫十四松的傢伙在她身邊蹦蹦跳跳。兩人道別完,他才原路折返。我想也沒想就跟了上去。雖然只能看著他的背影,但我簡直能想像那張笑臉。他總是那樣傻笑,笑得幸福美滿,光看一眼我就知道他是一輩子都會順順利利的那種人。而且,他奪走了她。我的她。或許這才是讓我最憤怒的一點。我無聲地靠近他,抽出早上出門時無意識放入口袋的美工刀,伸手要削開他的脖子,然而他卻忽然回過頭來,臉頰自己撞上了我的刀刃。
血流出來了,雖然不多,但就是源源不絕地湧現了。
我立刻回過神來,這才意識到自己剛才想要幹嘛,於是我頻頻向他道歉,用手摀住他的傷口希望能止住血,但沒有用。全程,他只是歪著頭站在原地,笑著問我是誰、我在幹嘛,還調侃我的表情很恐怖。當我發現他的血已經從我的指縫溢出,而且他似乎笨到沒意識到自己受傷的同時,我就逃開了,一路逃回家。回家大哭了一場,哭完之後,什麼也沒有好轉。
就是這樣而已。
就像殺掉林部先生的時候一樣,傷人以前我從沒發現自己如此憎恨一個人。
她看見那道傷口會怎麼說?如果她發現傷害自己男朋友的犯人是我呢?如果她……我不知道事情還能多糟。全世界都爆炸算了。
二月一日
我把貼滿我房間的她的照片撕下來了,全部。
照片裡的她有的頭髮散亂,有的眼神迷濛,總之很性感。那是好久以前拍的,我騙她說這些照片會收錄在寫真集裡,其實,我只想留給自己看。它們被貼在這房間內,長年來滿足了我的慾望。
今天撕下來……也說不上來為什麼,只是,我對自己感到失望透頂,照片裡的她與我對上的每一眼,都彷彿在諷刺我,折磨我,使我疼痛。
二月二日
幾天下來我洗澡的時候,總是不由自主一個勁兒地沖洗我的手。這雙手先後沾過林部先生和松野十四松的血,好像怎麼洗也洗不乾淨。我很後悔。如果時間能倒流,事情就不會是這樣了。
二月四日
走在路上時,我聽見由遠而近的喊聲從下方的河流傳來,就往下看了一眼。沒想到竟然是松野十四松。他以蝶式在河中央狂游,氣勢宛如一艘全速前進的遊艇。我不太確定那條河是否開放給人游泳。
我正想趕緊離開,他卻發現了我。
他在河裡緊急煞車,接著瞬間跳上來,渾身濕淋淋地跑到我的面前,左看看我,右看看我,大叫:「啊!真的是美工刀先生!」
他興沖沖地(用蠻力)把我拖去公園,叫我跟他玩接拋球,沒等我回應便從口袋拿出一顆濕淋淋的棒球和兩副手套。我只好跟他玩。話雖如此,他丟出的第一顆球就飛到天邊看不見的地方了。他喊著慘了慘了,開心咧嘴的表情卻不像那麼一回事。
他完全沒表現出害怕的樣子。我是說,我曾經想殺了他耶?雖然他可能不知道我那時想殺了他。
我鼓起勇氣問起傷口的事,他花了幾秒才理解我在問什麼:「啊、對呀!流了超──多血,超厲害的!」他說,並用指尖戳了戳臉上那道傷疤。
我跟他說我很累,想回家了。他就讓我走了。
二月六日
今天下起了毛毛細雨,而我又偷偷去見她了。她撐起碎花點綴的乳白色雨傘,經過我的時候哼著花一匁的旋律。看起來就與先前一樣快樂。
我不清楚林部先生在她身上留下的傷疤還在不在?那些被繩子綑綁過的瘀血,是否痊癒了呢?除非她再一次裸體出現在我的鏡頭下,否則我永遠不會知道吧。而她也不希望我知道。對她來說,我只是一個殺人犯,一個瘋狂的愛慕者。
我思考著如果是我,是否能像松野十四松那樣讓她開心得大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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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補)今天我向公司請了一個月的長假。他們搞不好會藉機把我炒了,不過,也沒差。
二月七日
我看了她各式各樣的笑。抿嘴一笑、大方的微笑、露齒而笑、輕輕摀嘴的笑、不忌形象的笑、激烈到喘不過氣的笑、抽筋的笑。每一種都好美好美。
我發現松野十四松每次跟她約會都什麼也沒做,什麼也沒說,只是一次次重覆那些古怪但能讓她笑開懷的遊戲。……遊戲。他就像個幼稚園小朋友,可以毫無懸念地,只因玩著那些遊戲、只因看著她的笑容而開心。他會把自己的情緒百分之百全表現出來,所以我知道他很開心。除此之外我還看見了他注視著女孩的笑容時,那帶有傷痕的臉上浮現出淡淡紅暈。
二月九日
今天本來也想去找她,去蹲在梔子花叢後……之類的。總之我打消了這個念頭。我深怕自己想緊緊抓住的東西已經不在了,或許早就不在了。
我的意思是,她現在已經是個會笑的女孩。而她的男朋友是個會笑的男孩。我每次都站得遠遠的,說服自己什麼也沒感受到。這麼做有什麼意義呢?
二月十一日
我把她的照片全都丟了。
這事做起來比想像中還要令人難過,畢竟那些照片組成了我的第一本個人相簿,雖然我是偷偷完成的,也沒給誰看過。
在我漫長的攝影師生涯中,她就這麼霸占了一大部份,要丟棄竟是如此困難。為了做出這個決定,我甚至去廁所吐了一番。
二月十二日
「我曾經殺過人,」我對松野十四松說,「為了一個……嗯,一個女優。劇本要玩主僕,導演就親手綑綁那個女孩,綁得她瘀青滲血。」
他一邊揮棒一邊大聲報數。早上他在麵包店前看見了我,二話不說就把我拖到公園。
「總之我殺了那個導演。先用麻繩綁得他頻頻向我求饒,再用美工刀刺了一百多刀。因為他……他很該死,不是嗎?」
松野十四松把球棒拿給我。他說他已經揮了七千下,換我了。
球棒意外地重。我每揮一下,就像他那樣大聲報數。揮到第五十七還五十八下的時候,我不小心把球棒甩了出去。
「他很該死,不是嗎?」我哭了,自己都聽不懂自己在說什麼,「你懂這種感受嗎?看見心愛的人受苦。」
「嗯,我懂!」用光速把球棒撿了回來,松野十四松一臉誠摯地看著我,「這時候,只要逗她笑就好了。笑完之後,所有不快樂的事情都能忘記喔!」
他低下頭沉默半晌,又抬起頭:「她笑起來真的是宇宙第一好看。」
我記得自己狐疑地瞇起了眼睛。有一朵雲從上方緩慢飄走,陽光全都灑在他的臉上,那浮現在雙頰的紅暈越來越明顯了。所謂的『她』是她嗎?那麼,我對他來說究竟是怎樣的人物呢?隱隱約約,我感到松野十四松早就從她口中得知我的事了。
我應該要問清楚,但他就這麼一言不發地對我笑,模樣依然像個白癡,然而我好像不再氣憤了。
二月十三日
我在中午走到海邊去,海風涼到有點冷,但我還是躺在沙灘上打算就此混過一天。一陣子後我似乎聽見松野十四松和她的聲音,便站起身,從沙灘中間高聳的岩壁後方看過去。
他們遠遠地坐在那兒。兩人都把雙腳浸在海水裡,聊著一些我聽不到的事,聊了很久很久。時間在他們的世界裡彷彿已沒有意義。
若說這段感情有一個終結,我以為那會是在晴空萬里的好天氣。天空藍得像大海,雲朵白得像鐘乳石。不過今天當我注視著他們時,天空灰濛濛的,正要飄下雨絲,就像她哭著指責我的那天一樣。我記得她初來乍到的時候,也記得她淚流滿面離去的時候。我記得她對想幫她拍照的我點頭允諾的時候,那時的我很快樂。
我記得當我沾滿鮮血,一個人孤伶伶的時候。
雲霧散開之時松野十四松整個人向後仰、咚一聲倒在沙灘上,一個字一個字喊出對她的告白。聽他喊完,我便轉身離開了。
「近郊的那座山呀,」回家的路上我聽見人們在聊天,「說是今早被搜出了一具棄屍,渾身傷痕累累的。真是可怕。」
二月十四日
她跟我說了話,雖然不是面對面。
早晨我鼓起最後一絲勇氣,去到她家對面蹲著。她宛如精靈一般踩著有特定節奏的步伐跳過我面前,並在遠處轉了彎。我跟著站起身,卻在矮石牆上發現了一張粉紅色卡片。
我把卡片翻到正面。上頭寫著:『願你也能展露笑容』。
我已經認不得她的字跡了,僅僅過了一個月,我已經開始忘掉一些有關她的事物。那張卡片也可能是別人寫的,但我不這麼認為。
天氣還有點潮濕,但至少暖和了起來。不曉得站了多久後,我蹲下身徒手把卡片埋進濕潤的土壤中,弄得滿手泥巴,不過我無所謂。離開前我摘了一朵梔子花,把它輕輕掐在姆指和食指間,一步步帶離從她家對面的矮石牆。我打算把它夾進這本日記,做成壓花。